典型案例:
2022年02月18日丁先生為其所在A 公司所投保的公眾責任險到保險公司辦理索賠,索賠費用包括其公司經營場所內2021年12月一次意外事故中受傷人員張某醫(yī)療、誤工、傷殘費用計約5萬余元。此次索賠卻遭到保險公司拒賠處理。拒賠理由為:事故中受傷人員張某為A公司外包服務人員,不屬于公眾責任險保障范圍人員。
案例分析:
保險公司在審核理賠單證時發(fā)現張某是A公司從事搬運貨物工作的外包服務人員。其勞動合同雖然是與A公司以外的勞務公司簽訂的,但其從事的工作是與被保險人A公司的經營活動直接相關的,是作為被保險人的代表所從事的相關工作,因此不在公眾責任險保險責任范圍。
風險提示:
1、法人客戶在投保時需區(qū)分雇員的用工性質謹慎投保,不能一概將未直接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均視為第三者,認為可以由公眾責任險來保障。
2、對于未與法人客戶直接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,可要求其人力資源公司為員工投保工傷或雇主責任險等作為保障。
名詞解釋:
一、公眾責任險保險責任范圍為:被保險人在列明的場所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或自身業(yè)務過程中因過失導致意外事故發(fā)生,造成的第三者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。
二、公眾責任險第三者:被保險人及其雇員、代表以外的自然人、法人或其他組織。被保險人的代表指雖不是被保險人的雇員或其組織的一部分,但其從事的相關活動是按被保險人委托或與被保險人約定的、與被保險人之經營或活動的范圍內或性質有直接關聯的人或組織。
典型案例:
2022年02月18日丁先生為其所在A 公司所投保的公眾責任險到保險公司辦理索賠,索賠費用包括其公司經營場所內2021年12月一次意外事故中受傷人員張某醫(yī)療、誤工、傷殘費用計約5萬余元。此次索賠卻遭到保險公司拒賠處理。拒賠理由為:事故中受傷人員張某為A公司外包服務人員,不屬于公眾責任險保障范圍人員。
案例分析:
保險公司在審核理賠單證時發(fā)現張某是A公司從事搬運貨物工作的外包服務人員。其勞動合同雖然是與A公司以外的勞務公司簽訂的,但其從事的工作是與被保險人A公司的經營活動直接相關的,是作為被保險人的代表所從事的相關工作,因此不在公眾責任險保險責任范圍。
風險提示:
1、法人客戶在投保時需區(qū)分雇員的用工性質謹慎投保,不能一概將未直接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均視為第三者,認為可以由公眾責任險來保障。
2、對于未與法人客戶直接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,可要求其人力資源公司為員工投保工傷或雇主責任險等作為保障。
名詞解釋:
一、公眾責任險保險責任范圍為:被保險人在列明的場所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或自身業(yè)務過程中因過失導致意外事故發(fā)生,造成的第三者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。
二、公眾責任險第三者:被保險人及其雇員、代表以外的自然人、法人或其他組織。被保險人的代表指雖不是被保險人的雇員或其組織的一部分,但其從事的相關活動是按被保險人委托或與被保險人約定的、與被保險人之經營或活動的范圍內或性質有直接關聯的人或組織。